注 冊 法 國 商 標
一、申請書
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。
注明:商標名稱、指定使用之商品類別、商品名稱及申請人(或企業)姓名、名稱、住(居)所、營業地址。
二、商標圖案
商標樣式必須繪畫在不反光的白紙上,其長與寬均不得超過5cm X 9cm/份。 黑白需7份商標圖樣,如注冊商標不是英文,則附上一份英文說明。
三、申請人資料
1、申請人(或企業)的姓名、聯系電話、通信地址;
2、一份商標注冊申請受權書(本司擬定);
3、7份黑白商標圖案;商標圖案不大於5平方厘米;(如商標是圖案,請提供photoshop圖片)
4、采用擬注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之詳細清單,及注冊的類別;
5、曾經使用擬注冊商標的證明,例如廣告,包裝等,或擬定使用該商標之聲明;
注:如果擬注冊之商標已於美國,澳大利亞,法國及歐共體注冊,則可提出申請優先權。
四、申請時間:完成注冊手續18個月。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:每個商標有效期為10年(由申請日期起計)